有关执业药师注册的问题
【发布时间:2006/05/11 】【编辑时间:2006/05/11 】

一、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

(一)申请首次注册者,须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《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 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;
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
4、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寸3张、两寸1张;

5、县级以上(含县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;

6、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。

(二)申请再次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《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和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
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
4、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寸3张、两寸1张;

5、县级以上(含县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;

6、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。

(三)申请变更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《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新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和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
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
4、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寸3张、两寸1张;

5、县级以上(含县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;

6、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。

(四)注销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

1、《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原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和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

3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
二、时间承诺

首次、再次注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的决定,颁发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。变更注册自受理申请日起7个工作日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,颁发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注销注册当场作出注销注册决定,并当场注销。

三、办理程序

申请首次、再次注册、注销注册人员前往省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。

电话:0551-2866731,地址:合肥市宣城路103号。

四、其他

首次、再次、变更、注销注册的相关表格可在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(www.ahfda.com)下载。

     
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版权所有    电话:0551-3677645
技术服务支持: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0551-3179585 E-mail:alpa@ada.gov.cn
地址:中国·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路96号中铁大酒店439室 邮政编码:230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