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庆规范药房创建对接新农合
【发布时间:2008/07/07 】【编辑时间:2008/07/07 】

    7月2至3日,安庆市局联合市迎江区卫生局,对该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部分诊所卫生室进行了“规范药房”检查验收。卫生部门表示,将重点考虑通过“规范药房”验收的医疗机构作为新农合定点单位,有效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新农合工作,保障农民用药安全。 

    本次验收是在去年食药监、卫生联合规范指导基础上,医疗机构通过加大对药房的硬件投入、加大药械购用存的软件管理,才达到“规范药房”验收标准。本次共检查指导3家乡镇、3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10家卫生室和诊所,其中7家单位通过了“规范药房”验收。同时,安庆市局与卫生部门对省政府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》(皖政办〔2008〕28号)进行了大力宣传贯彻,卫生部门将重点考虑通过“规范药房”验收的医疗机构作为新农合定点单位,两单位联合开展的“规范药房”创建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,实现与新农合有效对接。

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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