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地点: 省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。电话:0551-2866731,地址:合肥市宣城路103号。


   首次注册申请表(请用A4纸打印)  再次注册申请表(请用A4纸打印)
   变更注册登记表(请用A4纸打印)  注销注册登记表(请用A4纸打印)

 

注册机构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,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安徽省执业药师注册机构。

注册要求

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,执业范围,执业地区注册:
执业类别:分为药学,中药学
执业范围:分为药品生产,药品经营,药品使用
执业地区:安徽省

时间承诺

首次、再次注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的决定,颁发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。变更注册自受理申请日起7个工作日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,颁发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注销注册当场作出注销注册决定,并当场注销。




注册程序


(一)申请首次注册者,须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 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;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寸3张、两寸1张(同底版);
5、县级以上(含县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;
6、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。
(二)申请再次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和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寸3张、两寸1张(同底版); 
5、县级以上(含县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;
6、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。
(三)申请变更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新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和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寸3张、两寸1张(同底版); 
5、县级以上(含县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;
6、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。
(四)注销注册者须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》(一式2份,原执业单位需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盖章);
2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和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正、副本;
3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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